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申報2013年度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的通知 渝建〔2013〕262號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高新區、經開區建設局: 智慧城市建設是推動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發展,拉動內需,帶動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住建部于2012年底啟動了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確定首批90個試點地區(包括37個地級市,50個區縣,3個鎮),我市兩江新區、南岸區納入首批試點。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建辦科函〔2013〕275號)要求,現就我市申報2013年度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主體 試點主體原則上為各區縣人民政府,試點應具備《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見附件1)所列申報條件。鼓勵具備基礎條件的鎮通過當地區縣人民政府申報國家智慧城市試點。 二、試點內容 試點區縣應參照《國家智慧城市(區、鎮)試點指標體系》(見附件2),在建設城市公共信息平臺與基礎數據庫的基礎上,結合本地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環境等基礎條件,以需解決的實際問題為切入點,制定科學合理的建設目標。試點建設要突出整合信息資源、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應急能力等重點,并兼顧智慧產業發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三、申報材料 申報區縣應在明確當地城鎮化發展目標和功能定位、分析面臨問題的基礎上,提出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模式,做好智慧城市建設頂層設計,并編寫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申報書(見附件3)、智慧城市發展規劃綱要(見附件4)和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實施方案(見附件5)等申報材料。發展規劃綱要應體現以現代科學技術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理念,明確提出建設與宜居、管理與服務、產業與經濟等方面的發展目標、控制指標和重點項目。試點實施方案應包括基本情況、可行性分析、創建目標和任務、技術方案、組織保障條件、相關附件。 四、申報程序 由申報區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于2013年6月15日前報市城鄉建委(鎮申報試點須經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區縣政府同意后報送)。市城鄉建委組織專家組進行材料審查、實地考查和初審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綜合評審。 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試點申報的組織、協調工作,確保申報工作及時、有序開展。 聯系人:市城鄉建委科教處尚玉東王春萱 電話:023-63672908傳真:023-63603771 郵箱:2389689430@qq.com 通訊地址:重慶市渝中區長江一路58號 郵編:400014 附件:附件1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doc 附件2國家智慧城市(區、鎮)試點指.doc 附件3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申報書(格式.doc 附件4智慧城市發展規劃綱要提綱.doc 附件5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實施方案提綱.doc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5月13日